前言:民非企业注册,民非企业变更,社会组织变更
专业代理:基金会注册登记、转让、年检、记账、代理:法人、字号、地址、业务范围变更,理事会换届。
解决账目、年检及稽查存在的疑难问题等服务。
一、年检范围
凡在2023年6月30日以前经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,均应当参加年检。
二、年检时间和程序
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4年5月31日前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。
(一)填报《年度工作报告书》。
(二)提交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》。
三、年检的审查形式、结论和标准
市民政局依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》等法规政策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。年检以书面检查为主,我局同时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,按比例抽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所涉事项,并根据抽查结果,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的年检结论。
四、年检结果公告